2024年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试行)》(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2号)以及《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2024年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建始县环境监测站 | 监测岗 | 14228001015001001 | 林训弦 | 女 |
巴东县环境监测站 | 业务管理岗 | 14228001015002001 | 汪玉凤 | 女 |
来凤县环境监测站 | 业务管理岗 | 14228001015003001 | 陈倩 | 女 |
二、体检有关事项
1.入围考生于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7:40到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集合,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交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
2.入围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注意休息,晚上8点后不再进食,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禁食,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体检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有关事项
1.考察主要采取到所在单位(或学校、居住地)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2.考生要对照考察内容和要求,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提前准备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3.体检、考察同步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718-8206323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