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工作情况
2024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强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州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等次,空气质量连续六年保持全省国考城市首位,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第二位,带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经验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唐崖河、酉水河入选湖北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一、精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强化分类施策。建立恩建宣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县乡村组四级防治体系,围绕秸秆露天焚烧、扬尘、机动车、油烟、燃放烟花爆竹五大污染问题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年实施大气重点治理项目163个,督促涉VOCs企业整改问题137个,抽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2236余台,淘汰老旧车1.85万辆。面对州城十年来最差的气象条件、冬季连续22天的静稳天气,采取超常规举措,全力攻坚。建立县级领导带队、专班包保巡查机制,出动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企业、工地1000余家次,劝返重型柴油货车、工程作业车1200余辆次,收集转运秸秆杂草1000余吨,整改问题400余个。2024年,全州PM2.5浓度较2023年下降3.1%,优良率增加1.1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减少9天,州城恩施市PM2.5浓度保持在全省13个国考城市第一位,八县市城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达97.9%。
二、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以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全州673个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已整治672个,146个三峡水库、阿蓬江、酉水、溇水入河排污口已整治117个,超额完成省定年度任务。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全州饮用水源地专项规划编制,新划定82个“百吨千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完成12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剩余1个达到进度要求),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开展断面水质攻坚,建立落实“预警、交办、处理、报告、反馈”闭环管控机制,针对重点断面、汛期重点时段下达州级预警22次,组织应急处置11次,全州25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长江、清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
三、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开展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建立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5个优先监管地块管控任务完成率100%。持续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全年完成212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和148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9%,较2020年增长38个百分点。积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汛期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完成2024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2024年全州安全处置医疗废物0.35万吨,安全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1.72万吨。
四、扎实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扛牢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责任,构建“州级主导、市县主抓、镇村参与、群众主体”责任分工体系,建立综合推进、任务落实、一线研处3大工作机制,全力推进“1+7”试点建设。带水河省级试点完成规划任务,顺利通过省级终期评估,41项指标达到目标要求,启动实施36个项目(完工31个,在建5个),探索总结经验模式19条,经验做法被央视《共和国巡礼》报道、湖北卫视专题推介,综合治理规划现状图、用地布局图、产业布局图、绿色基础设施图等“统筹规划一套图”图例全省推广。7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州级试点完成中期评估,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五、完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环境监测预警能力稳步提升,新建噪声监测点位7个,联网验收大气组分站、交通污染专项自动监测站3座,累计建成投运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45个,基本实现重点区域、重要水体全覆盖。构建流域上下游共保联治体系,会同宜昌、荆州、荆门签定《宜荆荆都市圈“无废城市”共建合作协议书》,与重庆黔江、万州签定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联合建始、重庆黔江举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制作宣传视频、方言微广播剧,持续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我州创作的《科技创新激活恩施高质量发展澎湃动力》宣教作品,获得“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全国三等奖。
六、强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每月专项调度,定期专班督办。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恩施州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已经州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报省审核。七轮次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州217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172项;865件信访件、办结销号842件(其中阶段性办结23件)。2022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州11个具体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提前一年完成既定任务。
七、着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完成93个生态环境部遥感线索和7个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图斑核实,对4个生态破坏行为立案调查。常态化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现场排查核实点位1964处,督促整改风险隐患114处。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对全州21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17个。抓好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全年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536件、办结522件(14件序时办理中),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保持100%。严格环境执法,聚焦涉水、涉气等重点领域,开展九大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442人次,检查企业1611家次,立案3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7件,罚没154万元,执行配套办法8件。其中,移送公安拘留1件、查封扣押1件、限制生产1件、涉嫌犯罪移交公安刑事立案4件。强化企业法律服务和帮扶,对26件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探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书同达”模式得到生态环境部领导批示肯定。
八、全力服务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加强项目谋划实施。清江流域重点段、建始县榨茨河流域EOD项目成功纳入国家、省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总投资分别达47.01亿元、15.52亿元。5个地下水和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获得中央生态环境治理资金1.25亿元。强化建设项目服务,完成440个省、州重点项目环评要素保障,累计服务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100余次,交易总额达1060.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