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通告(第一期)


为更好地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建设项目,构建与州内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体系,促进危险废物收集处理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恩施州2023年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建设投资引导性通告(第一期)。

一、全州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2年,全州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1.03万吨。其中,占比超过8%的五大类危险废物占全州危险废物产生量的98.41%,依次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7.42%)、HW01医疗废物(35.64%)、HW18焚烧处置残渣(8.69%)、HW31含铅废物(8.44%)、HW11精(蒸)馏残渣(8.23%)。

二、全州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能力及负荷情况

截至目前,全州共15家危险废物收集处理经营单位,总收集处理能力12.38万吨/年,具体情况如下:

危险废物处理经营单位。现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核准经营规模0.4万吨/年,2022年实际处置0.37万吨,负荷率92.5%;天然气开采产生的油基泥屑等利用处置单位1家,核准经营规模9万吨/年,尚未开展利用处置业务。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现有经营单位13家,其中,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收集单位10家,核准经营规模1.7万吨/年,2022年实际收集0.15万吨,负荷率8.82%;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家,核准经营规模0.3万吨/年,2022年实际收集0.04万吨,负荷率13.33%;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2家,核准经营规模0.98万吨/年,为2023年1月新增单位。

在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在建医疗废物焚烧处置项目1个,预计2023年6月建成。该项目建成后全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1.1万吨/年,可安全处置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5类医疗废物,预计负荷率32%。

总体上,全州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能力较为充裕,能够满足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州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需要。但部分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能力过剩,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

三、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项目投资建议

综合全州危险废物产生和收集处理情况分析,提出投资建议如下:

(一)支持大中型产废单位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新(扩)建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项目应立足于我州危险废物处理缺口,与全州产废量相匹配;

(三)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相关建设项目: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中900-214-08)收集、医疗废物(HW01)处置等同质化严重或处理能力过剩的项目;采用预处理方式和利用后的产物不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

同时,建议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州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避免产能闲置。

特此通告。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