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34)整改情况的公示
州生态环境局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34)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26日至9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地建设管理不规范,恩施市车坝河水库作为州城50万居民的主供水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措施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人员、船舶可以随意进出,垂钓、游泳现象屡见不鲜;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水上游乐、餐饮服务、旅店住宿等多家经营场所,产生的废水直排水体或山体,最终汇入车坝河水库;巴东县长江应急备用水源地未划定保护区;宣恩县官千水库等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未完成。
二、整改目标
完成成恩施市车坝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宣恩县官千水库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巴东县长江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管理,确保水质达标。
三、整改措施
(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督促恩施市、巴东县、宣恩县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恩施市车坝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相关问题整改,划定长江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完成官千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将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推进落实,持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划、立、治、测、管、防”要求对水源地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每年定期开展巡查,及时交办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逐步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调度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掌握水质情况,按月编制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报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1-7月,全州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二)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州水利湖泊局、州市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旅局指导督促恩施市完成了车坝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相关问题整改;按月调度督办,指导督促宣恩县完成了官千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巴东县编制技术方案,报省审核同意后划定了长江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
若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州生态环境局水科反映。
联系人:谭宇辉,联系电话:0718-8206338。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


鄂公网安备422800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