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21件,其中主办件2件(均为人大代表建议),会办件19件(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11件),已全部办理完毕。案件办理情况经建议代表、提案委员同意后在州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主办件办理情况建议代表、提案委员均反馈为满意,满意率100%。
一、高度重视,压实办理责任
建议、提案工作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渠道,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全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实行局领导领办,建立起“主要负责人领衔、分管负责人挂帅、科室承办、办公室协调”的工作机制,将办理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建议提案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办理。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2023年度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21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局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提出了具体办理工作目标、办理责任、办理形式和办理时限,要求办理工作做到三个100%,即与代表委员见面率达到100%、及时办理答复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各承办科室办理过程中,将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使建议提案办理成为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程序规范,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
进一步完善了受理、登记、交办、催办、会办、查办、反馈等制度,建立了调查研究后起草答复意见、分管局长阅改签字、局长审查把关签字、形成正式答复函件寄(送)代表或委员的办理程序,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严肃性。
为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我局坚持“三联系”制度,采取电话联系、主动见面、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坚持将沟通交流贯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在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前,积极与会办单位就建议提案指出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进行沟通对接,深入交流,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会办单位反馈意见后,我局迅速总结会办意见,及时向建议代表和提案委员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在汇总各方意见、精准撰写答复意见后,由分管局领导带队进行回复,与建议代表、提案委员面对面沟通,现场进行解答,再次听取意见建议,力争办理工作取得更大实效,真正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
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的签收、办理、沟通、答复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了程序规范、过程规范、文书规范,从目前收到的反馈情况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的质量和效果普遍感到满意。
三、重点工作加强配合,落实举措,有序推进
今年我局有2件主办议题案,我们聚焦群众关切,认真拟定办理计划,踏实开展议题案办理。
(一)关于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相关建议
近年来,恩施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完成治理的村庄脏乱差问题得到扭转,治理基础不断向好。我局主办件之一为熊尚黎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金果坪乡泗井水集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议》(第20130107)。
为解决泗井水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2022年2月,巴东县聘请了武汉清晨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村污水处理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测绘,对管网和污水终端设施进行了设计及现场评审,但因资金投入过大、地势高差大、排水去向无法落实、土地征用落实难度大等原因,决定项目暂缓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州住建局及巴东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全力推进解决泗水井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一是巴东县政府指导金果坪乡政府做好泗井水村污水处理项目选址、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二是我局指导巴东县分局积极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优先将泗水井村纳入巴东县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范围;三是州住建局指导巴东县住建局将泗水井村污水处理项目优先纳入规划建设。
(二)关于酉水河保护的相关建议
酉水河发源于恩施州宣恩县,河流横切武陵山区,像一条玉带镶嵌在武陵群山之中,水环绕着山、山环绕着水,山中有水、水中有山,如诗如画,有“渝东南小桂林”的美称。近年来,恩施州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统筹协调、保护优先、严防严治”的原则,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实施为抓手,加强酉水河污染防治,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局另一主办件为杨勇、张冬梅、蔡立勇、麻祖念、黄新瑞、黄良春、李白平、汪明菊、阳平、林丽代表们所提《关于修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的议案》(议案转建议)。
州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5日印发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政府职责与公众参与、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四个部分,共二十七条,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条例》,增强了针对性和和操作性。《实施细则》规范了机构改革后部门名称及职责,明确了跨行政区域联席会议制度、专项规划相互征求意见制度、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联合监测制度、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相互告知制度、环境违法行为协同执法制度、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通报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工作制度、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模式。对代表们所提“规范部门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问题”都进行了明确,《实施细则》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使《条例》更具操作性。后续,我局将组织州直相关部门在《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开展调研工作,广泛听取酉水河流域相关县市、部门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若确需修改完善的,将及时提请州人民政府动议建议州人大对《条例》进行修订。
四、下步措施
建议提案凝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反映了群众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真切渴望。通过对代表、委员关注的环境问题办理,我们确保办理一件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高效整改,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重要抓手,打好蓝天、净土和碧水保卫战,按时序推进年度重点治理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短板,助推“高质量”转型,为恩施建设发展贡献环保力量。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