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州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021008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建兵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助推绿色恩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州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注和参与。正如提案所述,走发展生产、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既是党中央确定的基本国策,也是州委确定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要在短短的十五年内实现美丽恩施建设目标,答好时代之卷,让党和人民满意,需要我们所有人为之努力奋斗。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助推绿色恩施建设,理应得到各级重视。针对你们的建议,州生态环境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专班,明确局分管领导牵头,抽调局机关科室业务骨干,积极联系州直相关部门共同办理落实。

一、全面学习提案的建议内容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助推绿色恩施建设的提案》对恩施州发展形势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分析判断准确,措施建议客观全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完善全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具有极大的指导作用,州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此《提案》转发至局领导、各县市分局及机关科室(单位)、认真学习,作为今后抓好此项工作的依据。

二、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情况

目前,全州各级各部门正紧紧围绕“厚植生态底色,加快绿色崛起,奋力打造‘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强力推进生态建设,为绿色恩施建设奋力前行。

(一)积极探索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体系。201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整合原发改、国土、水利及农业部门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基础上,组建了州生态环境局,对全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20年,根据《恩施州机构改革方案》《恩施州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州委编办出台了《中共恩施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州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在州生态环境局挂牌成立了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统一行使原国土部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原农业部门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执法权,原水利部门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权,原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改变了原污染防治执法职权分散的局面,初步构建起了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生态环境领域的大执法格局,有力促进了全州生态治理体系及执法效能的提升。

(二)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环境治理新格局。一是强化目标引导。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纳入省级生态乡镇、村创建内容,并探索将乡镇、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范围,引导乡镇、村加强乡镇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近年来,全州积极探索打通最后一公里,让生态环保工作在村(社区)落地,并积极推行生态环境网络化管理制度。其中建始县在乡镇设立“指挥部”,在各村设置了“环保哨”,明确各村委会支部书记生态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所有成员都要分组包片负责生态环保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导、第一时间劝解、第一时间报告,起到了良好试点示范及管理成效。

(三)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保大格局。一是“环保志愿行·我们在行动”“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推选活动为主题积极引导政府部门、学校、医院、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志愿者清扫家园活动,在城区出入口及乡村开展扫干净、摆整齐、消除白色垃圾活动,宣传环保常识,倡导健康低碳绿色生活,塑造了“志愿环保”的文明新风。2021州生态环境系统共选派了16名能力素质强的干部脱产驻村开展产业帮扶,积极开展环保志愿服务,配合当地“村支两委” 建立乡规民约、宣传环保知识,为当地的农村环境治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世纪行”、“六五环境日”系列主题宣传实践活动。自2018年以来,全州共开展了60余项子活动,制作推广了16万余件宣传产品,线下参与人数达86500余人,线上参与人数27万余人,新媒体话题或栏目新闻稿件110余篇,共产生阅读量达90万余人次,有力推动和引导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氛围形成。

(四)多措并举压实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目前,恩施州已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初步划定及优化调整(成果已上报待国家审批),启动了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及勘界定标工作,印发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发布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通告,从源头刚性约束自然资源保护。同时印发了《恩施州委和州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恩施州环境保护委员会”更名为“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并调整了职责及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州委和州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五)打罚并举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2020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968人次,检查污染源909家次,立案36件,实施行政处罚25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处罚金额240.114万元;全州林业部门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平安荆楚行动”“昆仑2020行动”系列专项行动,全州出动警力14936人次,共受理涉林案件576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290起,破案211起;通过霹雳手段强力打击破坏林木,非法狩猎捕捞、污染环境等资源破坏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有力地保障了全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二是加强加强司法联动和两法衔接。综合执法改革后,州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前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情况及推进实施两法衔接工作进行沟通,落实定期会商机制2021年,州生态环境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合力了发起全州第一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顺利与当事人达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压实了环境损害者的生态修复责任。

三、下步工作措施

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深入探索实践,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建言献策,积极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格局,助推绿色恩施建设。

一是进一步探索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制。我们将按照国家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大与组织、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加强调研研究,因地制宜地开展试点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基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我们将结合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实施,在总结整理建始等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上报建议州政府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制度,指导各县市试点完善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为核心、村属党员干部为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生态环境管理责任上肩,积极发挥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和引导管理责任,不断探索完善以宣传发动、诉求转交、线索移送、协查处置、生态恢复等为重点的部门—社区(村)间的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模式。

三是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一是积极推动将农村环保志愿服务事项纳入全州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依靠驻村尖刀班力量,挑选政治业务素质高、环保意识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志愿者,组建驻社区(村)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服务队,并积极引导社会环保公益组织,深入社区、乡村广泛开展环保主题公益活动,有效引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保理念在乡村社区落地。二是深入开展“美丽中国”系列宣讲实践活动,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媒体广泛普及生态环保知识,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入手引导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绿色生活方式。

四是进一步压实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我们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部门对单履职,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构建共建共保生态环境大格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职责落实落地。

五是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我们将按照“依法、科学、精准”原则严格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料等违法行为,加强司法联动,构建合力,积极探索完善恢复性司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切实让损害者承担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的责任。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20218月 28日

主管领导姓名:范宏涛        联系电话:8235016

经 办 人姓名:罗玉梅        联系电话:822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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