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前,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14件,其中主办件4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会办件10件(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已全部办理完毕。案件办理情况经建议代表、提案委员的同意后在州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主办件办理情况建议代表、提案委员均反馈为满意,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一直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好建议提案作为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抓手,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倾听意见、改进作风的重要渠道。全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召开后,我局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迅速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建议提案的签收、催办、督办、答复及协调上报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2020年度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14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局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其中,主办件全部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确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配合,落实举措,确保办理实效
一是强化协同配合。根据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精神,办理中,我局积极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协调配合,着力提升办理实效。针对州政协领导领办的20200006号提案,我局与会办单位制定了《关于州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00006号提案办理方案》,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3个办理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具体办理,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有力确保了重点提案按期办理完成。二是注重办理实效。我局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吸收建议代表、提案委员工作建议,特别是在州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00087号《加强贡水河上游(咸丰境内)污染防控的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局认真吸纳将贡水河污染防治列为“十四五”规划的建议,以《恩施州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初步确定该河流域内“十四五”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6个,匡算投资67548万元,为下一步贡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提供了项目支撑。
(三)加强沟通,深入交流,提升办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我局坚持“三联系”制度,采取电话联系、主动见面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坚持将沟通交流贯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在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前,积极与会办单位就建议提案指出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进行沟通对接,深入交流,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会办单位反馈意见后,我局迅速总结会办意见,及时向建议代表和提案委员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在汇总各方意见、精准撰写答复意见后,由分管局领导带队进行回复,与建议代表、提案委员面对面沟通,现场进行解答,再次听取意见建议,力争办理工作取得更大实效,真正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受益。
三、下步措施
虽然在相关责任单位的全力配合下,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相关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切实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做好议案办理相关工作,努力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