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公开


2021年州生态环境局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分项目)

十、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包括部门分配管理的本级专项和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地区、分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七)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跨县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一般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协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配合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配合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州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协调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在全州范围内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州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恩施。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生态环境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党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派出机构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政策、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生态环境重大综合性文稿、重大政策建议起草工作。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二) 人事财务科(离退休干部科)。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 法规宣教科。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及派出机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 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协调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指导生态环境综合执行工作。

(四) 自然生态综合科。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 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 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生态环境 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 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

(五) 水生态环境科。指导和监督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与考 核,组织实施跨县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 设置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参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

(六) 大气环境科。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负责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承担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七) 土壤固废科。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州转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

(八) 核与辐射环境科。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九) 环评科技科(行政审批科)。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 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 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 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 境对外合作工作,牵头承担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十)监测应急信访科。配合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 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联系省驻州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县市政府对一般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下设县市分局8个和州高新区分局1个,作为州生态环境局正科级派出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设局长1名, 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党办主任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现有公务员25人,退休职工12人。隶属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州环境监察支队(核定事业编制21名,实有14人,核定副县级领导职数1人,正科级领导职数8人,副科级领导职数2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州辐射环境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实有3人,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实有1人,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2名,总工程师(副 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 (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2名,度、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正 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 (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2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正 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

(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行政编制3名(从州生态 环境局调剂),设局长(正科)1名。

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有各类编制404名(其中行政编制103名、事业编制297名、机关工勤4名),实有人员328名(其中行政81名、参公管理35名、事业190名)。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分项目)

十、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236.28万元,上年结转43.38万元,总收入7279.66万元。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无其他收入。支出项目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43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93万元、节能环保599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1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2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全系统新招录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恩施州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31.82万元,恩施市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49.31万元,利川市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73.59万元,建始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85.89万元,巴东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93.78万元,宣恩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59.99万元,咸丰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62.99万元,来凤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10.21万元,鹤峰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12.05万元。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7279.6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43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93万元、节能环保599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1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预算增加42.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全系统新招录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恩施州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31.82万元,恩施市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49.31万元,利川市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73.59万元,建始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85.89万元,巴东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93.78万元,宣恩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59.99万元,咸丰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62.99万元,来凤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10.21万元,鹤峰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12.05万元。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支出7279.66万元。基本支出6835.2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3.3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5.1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55.81万元, 行政运行(环境保护)2625.18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922.69万元,住房公积金573.16万元。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基本支出987.44万元,恩施市分局基本支出1049.31万元,利川市分局基本支出973.59万元,建始县分局基本支出785.89万元,巴东县分局基本支出693.78万元,宣恩县分局基本支出459.99万元,咸丰县分局基本支出562.99万元,来凤县分局基本支出710.21万元,鹤峰县分局基本支出612.05万元。

项目支出444.38万元,均为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325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30万元,大气46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3.38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279.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3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93万元、节能环保599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1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2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全系统新招录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236.28万元,上年结转43.38万元,总收入7279.6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2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全系统新招录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恩施州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31.82万元,恩施市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49.31万元,利川市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73.59万元,建始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85.89万元,巴东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93.78万元,宣恩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59.99万元,咸丰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62.99万元,来凤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10.21万元,鹤峰县分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12.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433.33万元,占总支出6%;卫生健康支出280.93万元,占总支出3.8%; 节能环保5992.25万元,占总支出82.3%;住房保障支出573.15万元,占总支出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拨款6835.2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5743.35万元,公用经费1091.93万元。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基本支出987.44万元,恩施市分局基本支出1049.31万元,利川市分局基本支出973.59万元,建始县分局基本支出785.89万元,巴东县分局基本支出693.78万元,宣恩县分局基本支出459.99万元,咸丰县分局基本支出562.99万元,来凤县分局基本支出710.21万元,鹤峰县分局基本支出612.05万元。

项目支出拨款444.38万元,均为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325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30万元,大气46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3.38万元。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35.2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574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人员经费821.22万元,恩施市分局人员经费879.89万元,利川市分局人员经费814.67万元,建始县分局人员经费676.99万元,巴东县分局人员经费584.36万元,宣恩县分局人员经费376.41万元,咸丰县分局人员经费467.34万元,来凤县分局人员经费603.51万元,鹤峰县分局人员经费518.34万元。

公用经费109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公用经费166.21万元,恩施市分局公用经费169.43万元,利川市分局公用经费158.90万元,建始县分局公用经费108.90万元,巴东县分局公用经费109.42万元,宣恩县分局公用经费83.59万元,咸丰县分局公用经费95.66万元,来凤县分局公用经费106.10万元,鹤峰县分局公用经费93.70万元。

七、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7.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 6.5 万元,公务接待费 30.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较2020年预算压减26.805万元,主要是压减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按照党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支出。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无数据。

九、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无财政专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州局及各县市分局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077.75万元,较2020年1113.12万元减少35.37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进一步压减开支且预算口径较去年有所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1万元, 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减少509.5万元,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采购货物减少且2021年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总额233.88万元,用于各科室开展委托业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房屋账面原值1116.86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州生态环境局本级预算项目支出444.38万元,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对每个项目均设置了绩效目标并编制部门整体绩效。

(六)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无禁捕资金

(七)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单位缴纳的医保经费。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