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专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跨县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一般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协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配合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配合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州承担的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协调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在全州范围内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州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恩施。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州生态环境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党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派出机构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政策、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生态环境重大综合性文稿、重大政策建议起草工作。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二) 人事财务科(离退休干部科)。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 法规宣教科。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及派出机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 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协调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指导生态环境综合执行工作。

(四) 自然生态综合科。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 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

(五) 水生态环境科。指导和监督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与考核,组织实施跨县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参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

(六) 大气环境科。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负责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承担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七) 土壤固废科。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 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州转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

(八) 核与辐射环境科。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九) 环评科技科(行政审批科)。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工作,牵头承担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十)监测应急信访科。配合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 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 排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联系省驻州级生态环境 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县市政府对一般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下设县市分局8个和州高新区分局1个,作为州生态环境局正科级派出机构。

州生态环境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党办主任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现有公务员22人,临时工1人,退休职工10人。隶属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州环境监察支队(核定事业编制21名,实有7人,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州辐射环境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实有3人,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实有2人,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2名,总工程师(副 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 (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2名,度、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正 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 (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2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正 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

(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来凤县分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正 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正 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总工程师(副科)1名。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行政编制3名(从州生态 环境局调剂),设局长(正科)1名。

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有各类编制404名(其中行政编制103名、事业编制297名、机关工勤4名),实有人员306名(其中行政80名、事业210名、工人16名),空编98名(其中行政23名、事业75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xl.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1356.0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1305.0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1万元。本年支出1356.0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2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5万元。与2018年收入相比,总收入减少181.1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1356.0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1356.08万元,财政预算所占比例为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1305.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22万元,项目支出528.86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59.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4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6.08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7.20万元,减少181.12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5.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20万元,减少181.1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5.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20万元,减少181.1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支出1305.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22万元,项目支出528.86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59.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40.6%。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2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用途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年初预算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5万元,年初预算45.11万元,增加原因为离休干部王传斌去世,增加死亡抚恤;卫生健康支出27.41万元,年初预算25.21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单位医疗金;节能环保支出1128.47万元,年初预算923.50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自然生态保护项目,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州;住房保障支出61.25万元,预算55.49万元,增加原因为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6.22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708.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7.90万元,其中办公费4.55万元,电费2.79万元,水费0.19万元,邮电费1.93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工会经费4.89万元,福利费11.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2019年支出8.91万元,预算1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无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4万元、预算6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44万元,增加原因为环保工作任务加强,出差频繁公车使用较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无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4万元,公务用车数量为一台,2019年未新购置公务用车。

3. 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2.47万元、预算5万元。接待50批次31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九、财政专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财政专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9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17.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76万元,降低42.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2018年度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15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主要是服务类采购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5个,资金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对所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形成单位项目的评价表格和报告以及整体绩效评价表及报告,分析了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州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恩施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经济效益为治理修复土壤提供路径指引;二是社会效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三是生态效益推进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2.06万元,完成预算25.8%。主要产出和效益: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弥补了执法工作中的死角和盲角,为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了一定作用。执行率低的原因是2019年全年共受理电话举报线索113件,按照《恩施州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符合奖励条件的只有4件,共核定举报奖励资金20600元,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较大价值实据线索案件2件,核定举报奖励资金20000元;符合奖励条件的一般价值实据线索案件2件,核定举报奖励资金600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24%。主要产出和效益: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的原因是主要是由于受经济形势影响需要评审的建设项目减少,与预期有出入,加之具有法人资格的专家无法提供票据,费用无法支出。

恩施州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39.36万元,完成预算4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完成普查数据外网转入普查专网,组织开展全州报表数据审核,完成国家、省反馈问题的整改,积极开展普查名录库与部门目录的比对,全方位比对普查核算数据,完成普查成果资料汇编。二是质量指标。对国家和省污普办审核交办问题整改率达到100%;普查对象名录备注率达到100%;全州普查对象强制性审核通过率100%,提示性审核通过率100%,同时通过率为100%;Accesss审核疑似差错率为 0.01%;国家专网审核关键指标的差错率均为0.0%;省级软件审核差错率为0.73%。执行率低的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40万元用于普查成果转化运用专题报告的编制项目,该项目是基于污染源普查最终的核算数据,由于国家对污染源普查的时间节点进行了调整,全国污染源普查核算数据一直到2019年底才最终定库,因此该项目在2019年无法实施,故顺延到2020年实施。

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D0301-环境监测服务-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97.5%。主要产出和效益:恩施市每月核查一次,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每季度核查一次。各县市每次核查时间不少于3天,每日巡查时段早上9:00到次日凌晨2:00。对发现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应进行回访,以视频和文字等形式反馈相关问题落实整改的情况。在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等特殊时段,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指定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核查,并按时提交核查工作材料。

2019年自费自聘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自费自聘人员奖金3.2万元,工资性支出7.3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7万元,住房公积金0.15万元,养老保险等3.84万元。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6万元,完成预算99%。主要产出和效益:提高环保应急处理能力。

恩施州辐射环境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7万元,完成预算98.5%。主要产出和效益:辐射环境保护是我国环境保护三大任务之一。随着我州核技术应用项目的不断发展,成立了“恩施州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并赋予了环保部门拟订并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政策、规划、制度和标准;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承担州核事故与辐射事故的响应与调查处理;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输变电设施及线路、信号台站等电磁辐射装置和电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核设施、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相磁国际公约的州内履约工作。

环保12369热线及环保网站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1.67万元,完成预算77.8%。主要产出和效益:12369热线及环保网站正常运行。

环保世纪行活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8.6万元,完成预算93%。主要产出和效益:大力宣传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环境资源意识,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与资源重大问题的解决。

环保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91.42%。主要产出和效益:日常宣传经费,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环保意识。

环境监察执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4.16万元,完成预算97%。主要产出和效益:增强监察执法力度。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97%。主要产出和效益: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动示范项目取得成效。同时,加强指导、监督,管理、督查、考核、激励机制,项目科学有序实施。

天更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26万元,完成预算98%。主要产出和效益:按照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天更蓝”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恩施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和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老干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5.36万元,完成预算76.8%。主要产出和效益:主要用于机关党支部日常活动开支,主要用于党建宣传、表彰、支部各项活动支出。

3.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开展了对2019年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自评相关工作,形成单位项目的评价表格和报告以及整体绩效评价表及报告,分析了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为项目的开展及实施及编制的精准度提供了良好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单位缴纳的医保经费。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