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4年州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以来,州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加快推进恩施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系统学习了《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内容。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做好系统“一月一法”集中研学组织及州内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进一步夯实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促进依法行政。
(二)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制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党组会、专题会研究重要事项、作出重要决策时,会前学法制度,在指导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污方面把牢政治方向,并全面落实学法述法制度。及时研究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落实有效举措。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制定了年度执法要点、大练兵要点、重点项目清单及季度、年度评比指标清单,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年法律顾问制度等,确保执法决策规范合法。优化监管执法方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2024年以来,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以专项执法为抓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州共立案3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7件,其中当场处罚36件,罚没194万元,不予处罚27件,执行配套办法8件,其中移送公安拘留1件、查封扣押2件、限制生产1件。
二是高标准完成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立领导小组,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及整改责任,建立按月调度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各县市分局及机关各科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实效,全部按期整改交账。
三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拟定《恩施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成立恩施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方式及监督的内容,并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结果的处理与运用,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将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强化案件评查力量,组建了州级案卷评查专家库,参与州级季度案卷评查。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信息。对环境质量、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等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行政处罚案件全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出具法制审查意见35份,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三是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制度,完善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机制,严格三书一函整改办理自觉接受司法、检察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切实整改检察机关下达检察建议书意见,充分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2024年,州局收到州人民检察院检察立案决定书2份,均已调查核实并积极处理并结案。截至目前,无被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提请公安机关就重大复杂涉刑环境案件进行会商,2024年共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起。今年来我局共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起,目前均在审理过程中。
五是开展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有机制。立足与外省跨流域较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州级牵头引领、县级分头对接、定期联动执法的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模式。2024年5月7日,恩施与宜昌、荆州、荆门签订《宜荆荆恩跨流域执法联动合作协议书》;8月6日,恩施州与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局签订《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7月11日,利川市与重庆彭水县签订了《共同应对跨界流域(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事件框架协议》。恩施州来凤县于2022年8月与湘西州龙山县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议》,今年7月组织开展了龙山来凤协作示范区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联合行动。
(四)优化法法制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恩施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行为,2024年上报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计划2件。严格落实《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系列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审查机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理。已完成本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正在修订中。严格执行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依法严惩生态环境损害行为,2024年省厅交办恩施州的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共71条,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起,2024年修复赔偿金额达1969.8万余元。
(五)深入践行生态环境法治为民
一是推进差异化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一是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30家信用较好、风险较低、日常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纳入清单,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二是开展“三书同达”模式(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起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增强企业守法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受到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批示:“优化营商环境务实之举”。
二是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入企、发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等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日常执法检查,相关县市分局深入到企业一线、辖区工业园等地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现场进行培训,发放宣传资料,提升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组织执法典型案例录播《不按时上下班的槽罐车》,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录制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具有恩施特色的方言微广播剧在新媒体进行推送;组织参加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活动,并录制短视频在网络上进行广泛传播。
二、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印发2025年行政执法正面清单。通过深入实施正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坚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监管执法并重原则。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恩施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规程》。推动执法队伍法治观念不断提升、执法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全方位提档升级,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思想得到强化,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创新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补齐行政执法工作短板,有效提高执法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四)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污。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五)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执法帮扶等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为美丽恩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