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印发《恩施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四张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包容审慎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等,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梳理制定了《恩施州生态环境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恩施州生态环境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恩施州生态环境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恩施州生态环境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恩施州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2:恩施州生态环境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3:恩施州生态环境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附件4:恩施州生态环境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