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局党组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普法,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建立了督促考核机制,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谁执法谁普法”等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同时我局将法治培训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大讲堂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生态环保大讲堂工作计划》,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履职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履职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开展专题培训,大讲堂自开班以来,已成功举办38期,有效夯实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促进依法行政。同时,今年5月专门采购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汇编大全分发到各县市分局和州局各科室,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在全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还通过组织参加“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无纸化学法用法、干部网络学习平台、全省生态环境法规知识竞赛等方式,制定达标率要求,抓好公职人员日常学法用法。全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达100%。
二、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宪法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宣传情况
制定下发了《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及联动事项》,做好宪法和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认真组织好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机关电子屏、两微新媒体、机关工作群等形势,滚动播出和推送宪法宣传视频,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全面落实了宪法宣誓制度,今年5月31日,组织新任职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宣誓。
二是聚焦立足大生态,推进绿色崛起,突出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在监管执法中推进普法,以普法促进严格执法。结合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州秸秆禁烧、打击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与企业沟通,对相关企业及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做到以法服人、以理动人,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二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将2021年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建始县某公司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录制成恩施方言微广播剧《无处安放的废渣》在恩施广播电台滚动播出,围绕案情充分解读法律条款,既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又对违法企业形成有力震慑。三是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服务帮扶,结合专项执法行动做好上门服务,发放普法手册900余份,《致排污单位的一封信》2000份,“送法入企”940余家次。四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会同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制作“护航成长 与法同行”法制精品课程,走进施州民族小学、思源学校、清江外国语学校等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和践行守护绿水青山的环保理念。五是拓展“互联网+环保普法”,将“双微”平台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渠道,宣传解读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今年为指导帮助企业抓好环境管理,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推进,制作《生态环境领域法律风险提示清单》,通过两微和官方网站进行宣传,并制成宣传册,结合送法入企和执法检查广泛开展宣传。六是结合六五环境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市民参观环保设施科普环保知识。六五期间,组织八县市环保设施单位面向公众线上线下集中开放,线下累计参观人数约1020余人次,线上通过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公众号、云上恩施、政府网站等平台开放,累计观看人数1100余人次。
(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局党组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召开党组会或者专题会研究重要事项、作出重要决策时,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在指导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污方面把牢政治方向,并全面落实学法述法制度。三是强化全系统法治人才保障培养。在选人用人上,强化法治人才保障培养:借助综合执法改革契机,全州综合执法机构增编49名,大力引进专业人才,截至目前,全系统具有法律专业或法学背景人才61人,占系统总人数比例17.9%;全系统通过司法考试10人,建立了单位公职律师团队,现有公职律师4名,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专业法制保障。
(三)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一是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行为,继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恩施州生态环境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公职律师团队在重大行政执法决策中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程参与,确保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权责清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恩施州生态环境系统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十条具体措施》(恩州环发〔2020〕6号),按年度更新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纳入清单企业(建设项目)30家,做好非现场指导服务。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减、降、放”工作,提升审批效率。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目前全州有蓝标企业315家,黄标企业71家,已完成3家企业的信用修复。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完善《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推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截至12月底,全州共立案73件,实施行政处罚65件(其中当场处罚26件),罚款金额226.8862万元。实施配套办法15件,其中查封扣押12件,移送拘留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件,不予处罚23件。统筹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及联合执法,制定了恩施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抽查计划,并按照序时进度要求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2022年度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受到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表扬。我局办理的利川某电力公司未验先投案被在2022年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被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局评为涉企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例。
四是全面清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落实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22年,根据州委、州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局负责起草及下发的法规文件进行清理并提出建议,开展合同审查28件次、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4件。做好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清理我局各项政策措施及一事一议具体事项25件。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事项清理,清理行政处罚事项180项,行政强制23项,编印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供县市分局参考。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行政复议与应诉,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22年以来州局行政复议案件2起,无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对接公检法司部门,建立联席机制,争取工作支持;配合州中级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恩施州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配合州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参与州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庭审旁听,提升出庭应诉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还有欠缺,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案件的隐蔽性、复杂性强,对执法监管的技术性、专业性要求较高。我州生态环境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近几年新进人员多,法律和环境保护知识储备少、执法专业能力不强,对环境污染事实调查取证和责任认定能力不足,导致污染隐患排查不够全面彻底、违法问题发现不够及时精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等情况仍然存在,离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标准还有差距,执法队伍整体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生态环境执法方式仍需不断优化。严厉打击违法企业行为,维护合法企业利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差距,在探索差异化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突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日常监管执法正面清单范围有待进一步完善完善,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以及运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尝试不够。
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虽然开展大量工作,但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和易知易懂的新的普法方式探索不够,互动体验式宣传少,“以案释法”宣传不深入。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系统学习宣传交流培训力度,强化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注重培养法治思维,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持续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强化服务规范执法。继续扩大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覆盖面,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强化服务意识,用好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落实普法宣传责任,以案释法,充分考虑宣传对象的差异性,多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普法,多使用新型宣讲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让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