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公示《2021年恩施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发布工作的通知》(鄂环办函〔2021〕32号)要求。现将《恩施州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恩施州日常监管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恩施州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见附件)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

一、公示日期:2021年3月16日-3月23日

二、请将修改意见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州生态环境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8236636

邮箱:eszhj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