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2694298/2021-26114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文单位: |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恩州环发〔2019〕1号 |
| 发文日期: |
2019年03月01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县市环保局,州环境监测站:
根据中共恩施州委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恩施州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9〕4号)精神,我局自2019年3月1日启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新印章,原“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编号:4228000004567)旧印章同时停止使用并作废。
特此通知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