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污染”需“显性治理”——关于溶洞天坑治理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位于西南地区的湖南、重庆、湖北、贵州、云南、四川等多地接连曝光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尤其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养殖粪污等)进入溶洞天坑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时间将溶洞天坑治理问题置于风口浪尖。当前亟需从被动清理向主动防控转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一场溶洞天坑治理的攻坚战,多措并举治理向溶洞天坑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
一、背景与现状:溶洞天坑污染已成为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的“重灾区”
溶洞天坑是大自然历经千万年形成的珍贵地质遗迹,具有极高的科学、生态和旅游价值。溶洞天坑与长江等水系连通,污染物可能通过地下水扩散,影响流域水质。修复一个被污染溶洞的生态,短则数年,长则数百年以上,垃圾长期堆积导致钟乳石炭化、洞穴生物多样性受损,数万年才长成型的钟乳石等地貌一旦遭到破坏或污染,将无法修复。西南地区作为全国喀斯特地貌集中区,溶洞、天坑等地下空间资源丰富,但近年来向溶洞天坑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频发,溶洞天坑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甚至病死畜禽,造成水、土壤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和饮水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问题成因:基础设施滞后、监管盲区、意识薄弱等短板并存
一是固体废物处理存在短板。部分山区交通不便,乡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短缺,垃圾收运不及时,部分村民图“方便省事”,将溶洞天坑作为“低成本倾倒点”,随意倾倒垃圾;畜禽养殖企业粪污消纳能力不足,导致向溶洞天坑乱排。
二是日常监管有盲区。溶洞天坑地理位置隐蔽,日常巡查难度大,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不足,跨部门联勤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导致执法碎片化,容易产生监管盲区。
三是治理能力与意识薄弱。溶洞天坑垃圾清理,多属高空和狭窄空间作业,需要专业清运力量,基层缺乏技术支撑,面临专业人员紧缺,作业难度大等困难;部分村民和养殖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养成“向溶洞丢垃圾”的习惯或长期向溶洞天坑排放畜禽养殖粪污。
三、建议:积极构建“治、管、防”长效治理体系
溶洞天坑污染治理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冰山一角”,需从多方面、多维度综合施策,才能起到治理成效,方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住绿水青山。
一是加大治理,强化源头减量。正视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难点,持续优化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常态化规范管理垃圾中转站运行,严格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实现行政村垃圾箱、转运车全覆盖。强化养殖企业和种植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由政府出面为双方积极搭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平台,以集中收储、还田处置等方式,化解中小养殖企业和养殖散户的难题。对有病牲畜尸体等,要严格“无害化”处理常态监管,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是加大管控,强化执法监管。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对非法倾倒行为依法处罚,特别是倾倒有害固体废物必须从严处罚。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优化环保信访处置工作体系,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组织人力拉网式排查巡查整治的同时,实施智慧监控模式,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溶洞天坑实现视频监控应装尽装,实行实时监控,确保风险有效防控。
三是加大预防,强化公众宣传。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推送溶洞天坑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向群众和企业普及溶洞天坑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污染危害及相关法律责任,引导自觉抵制向溶洞天坑非法倾倒垃圾、排放粪污等违法行为。通过农村乡贤理事会、小组会、院落会、村规民约等途径,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环保宣传,提升群众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彻底扭转乱排乱倒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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