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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破解“家门口水体”治理瓶颈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45203条、湖泊2865个,河湖水系交织成网。2025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91.4%,长江、黄河干流全线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大江大河治理成效显著。但群众身边的二级及以下支流、坑塘沟渠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县城及农村黑臭水体仍较突出。2026年7月,国办转发《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到2030年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三无”目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利川市立足清江源头生态保护,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家门口水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夯实生态本底。境内5条主要河流7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多年保持100%,59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指数达1.43。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4.6%,空气负氧离子平均浓度超3600个/立方厘米,清江都亭段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标准,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活力显著增强。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成覆盖12个乡镇的15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26800吨/日,配套管网502公里,覆盖91.7%的集镇区域,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95%。清江17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率和销号率均达100%。累计完成167个行政村污水治理,治理率59.85%,已启动8个乡镇23套老旧设施改造。

(三)推进流域治理。团堡小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通过省级技术评价,累计完成项目26个、投资6.33亿元,带动高山蔬菜产业年销售额7.5亿元;同步启动元堡忠孝河、三步街河等扩面工作。实施6个清洁小流域工程,治理水土流失105平方千米。都亭街道建立“微河长”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2024年以来发现小微水体问题320余个、整治5条。2026年启动“地下清源”专项攻坚,构建“市-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对24个疑似黑臭点位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末梢管护有盲区。水生态环境保护更多聚焦大江大河、国省控断面、城市黑臭水体等,群众身边的沟渠坑塘等小微水体点多面广、治理零散。虽然利川市已将清江河流域325处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畴,2026年度河道保洁服务覆盖全市83条河流、1569处小微水体,但仍有81处偏远村落沟渠、季节性坑塘未纳入有效管护,如柏杨坝镇西坪村,村域面积广、点位分布零散,全域覆盖管控难度相对较大。

(二)跨界协同有短板。跨界河流治理涉及上下游不同行政区域,权责划分、监测标准、信息共享等方面协调难度较大。以利川市为例,磨刀溪跨鄂渝两地,因行政区划割裂导致监测标尺不一、治理步调错位。2025年4月以来,磨刀溪长滩断面pH值多次异常升高、溶解氧过饱和,水质阶段性接近Ⅴ类标准,但上下游在预警响应和协同管控上缺乏统一标准。2026年4月,建南镇黎明村饮用水水库受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区域来水影响导致水质异常,虽启动跨界联动调查,但联防联控以被动应急为主,上半年仅开展联合执法2次、联合监测1次,数据共享与预警联动等常态化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三)基层能力有不足。当前智慧监管系统主要覆盖重点河流和城区水源地,支流末梢、偏远河段、农村小微排污口等仍存在较多监控盲区。利川市虽计划在13条重要河流52个区段安装415个监控设备,覆盖12个乡镇、2个街道的132个村(社区),但受覆盖范围和布点密度所限,偏远河流、小微沟渠等仍属监控盲区。全市剩余77条河流排查整治已全面启动,但因排查范围广、点位分散,具体问题类型及数量尚在系统梳理中。农村生活污水、畜禽散养粪污、农业面源污染呈现“点多、面广、分散”特征,常态监管难以全面覆盖。

(四)长效机制有欠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淤、截污、生态修复一次性投入较大,单纯依靠财政专项资金难以支撑。利川市虽创新“生态治理专项债+社会资本投入”模式,累计投入超1.1亿元推进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和矿山修复等工程,但部分工程后续运维资金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资金虽可覆盖日常开支,但主要依赖财政托底,尚未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保障渠道。部分乡村坑塘沟渠权属界定模糊,存在“人人可用、无人愿管”现象。群众参与治水护水的内生动力有待激发,志愿巡河虽已建立常态化机制但暂未形成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三、相关建议

(一)下沉治理重心。建议将治理重点从大江大河向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延伸,全面排查群众房前屋后小微水体,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分级监管、分类治理。对异色、异味、异物突出的水体,实施源头净化、生态修复等措施,畅通水系“毛细血管”。在分散村落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生态氧化塘等小型设施,推动治理资源向基层末梢倾斜。

(二)强化协同联动。建议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参与,定期会商研判。统筹工业、生活、养殖业及入河排污口“三源齐控”,实施总磷、总氮减排工程,推动源头减排、排口监管、水体治理同向发力。推行“一水体一清单”销号管理,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措施和时限。针对民宿餐饮集中区、畜禽养殖密集区、工业园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查执法。

(三)织密监管网络。建议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范围向群众身边水体延伸,在干流整治基础上向二级支流、村庄沟渠延伸,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巡护范围,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问题上报、交办、销号闭环管理。完善基层政府与专业监管部门信息上报反馈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优化督导考核方式,减少台账报表式督查,多开展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暗访核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议探索“生态治理专项债+社会资本”融资模式,引导村集体、市场主体参与小微水体管护。建立一体化管护体系,针对坑塘、河流、湖库等不同水体分类施策。推行“以用促治、治用结合”,盘活农村闲置沟塘坑塘资源,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将水体管护纳入村规民约,深化群众参与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