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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近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恩施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全面推进美丽恩施建设为统领,围绕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目标,部署了六大类十九项重点任务,为全州未来三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

出台背景:锚定美丽恩施建设目标,持续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近年来,我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省前列,今年1-8月,州城PM₂.₅平均浓度下降至24.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6%,“恩施蓝”已成为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的亮丽名片。但对标美丽恩施建设的高标准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更高期盼,我州大气污染治理的结构性、根源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治理成效仍需持续巩固提升。

为全面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要求,州人民政府立足我州作为武陵山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实际,制定出台本《方案》,旨在通过三年系统攻坚,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从末端防控向源头结构优化转变,为美丽恩施建设筑牢空气质量根基。

主要内容:聚焦四大领域,实施系统治理

《方案》围绕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面源四大领域,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严格环境准入,严禁县级审批“两高”项目环评,新建项目环保绩效原则上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推动燃煤清洁能源替代,重点推进制茶、烤烟等行业“煤改电”“煤改气”,2028年底前制茶行业改造完成率达到85%,5座以上集中建设烤烟房改造完成率达到65%。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2027年底前整合退出2条2500吨/日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完成3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及恩施市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2028年底前全州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不少于15家。全面推进VOCs全流程治理和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行动。

强化移动源排放管控,构建绿色运输体系。 加快打造以恩施市为中心、巴东和利川为副中心的“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体系,到2028年全州水泥、商砼、砂石骨料等行业及恩施市内部物流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50%。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到2028年力争淘汰60%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新增或更新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垃圾运输车、轻型环卫车等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深入实施“电化长江”行动,推动内河船舶新能源化。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重点场所禁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

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提升城市洁净水平。 严格落实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各县市城区降尘量稳定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以下。到2028年,恩施市建成区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保洁作业率达到80%以上,其他县市建成区不低于60%。深入排查城区公共裸地并分类实施覆盖复绿,各县市中心城区占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个裸土地块实现动态清零。

推进秸秆源头减量和露天焚烧精准管控。 按照省统一部署依法划定禁烧区、限烧区,压实县、乡、村、组(网格员)“四级包保”责任。大力实施秸秆源头减量行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积极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到2028年年利用秸秆2万吨以上企业不低于2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离田利用率达到40%左右。

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整治。 深化餐饮油烟整治,严禁在居民住宅楼等敏感区域新改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城区新改扩建规模以上餐饮单位须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到2028年州城重点区域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严格烟花爆竹管控,各县市科学调整禁限放区域,州城全年不予审批大型焰火燃放申请。稳步推进薪柴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清洁能源,开展腊肉熏制集中整治,在恩施市、建始县、宣恩县城区周边建设一批腊肉集中熏制便民示范点,引导烟气净化设施规范使用。

持续提升治理能力。 完善“恩建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编制并逐年更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积极推进州城各类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建设升级,加快配备便携式检测仪、无人机等先进设备,提升涉气监测执法能力。

保障措施:压实责任,凝聚合力

《方案》明确,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空气质量负总责,要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强化宣传引导,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构建全民参与的大气污染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