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出台细则鼓励高排放车辆机械淘汰更新
近日,州生态环境局发布《恩施州非营运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项目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全面启动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及国一(含)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工作。
根据细则,补贴涵盖四种情形,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得。其中,针对国三标准中、重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按提前淘汰年限和车型给予0.9万元至4.05万元不等的补贴;若淘汰后购置新能源货车,可额外享受3.15万元至8.55万元的更新补贴。
对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叉车、挖掘机、装载机,按功率等级给予0.27万元至5.13万元淘汰补贴;若更新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机械,还可叠加0.9万元至20.7万元的购置补贴。
据悉,申请时间统一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补贴资金用完即止。申请人需确保车辆或机械在恩施州注册登记,且非因事故、自然报废等原因淘汰。申请材料包括淘汰证明、购置发票等,由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受理初审,州级部门复核后按月发放补贴。
州生态环境局提醒,政策资金源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总量有限,将定期在官网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建议车主及机械所有人提前咨询属地分局,合理规划淘汰更新计划。
此次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是我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又一具体行动,将有效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加速交通运输和工程机械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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