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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恩施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结果


2023年10月8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恩施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期间,共收到3位意见反馈 ,经审批,现将反馈结果公示如下:

反馈人

反馈方式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匿名

电话

建议将奖励标准最低档金额由500元提高到2000元。

因《湖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奖励标准最低档金额为500元,据此,我局不采纳该建议。

刘保平

电话

其在武汉打工,咨询举报武汉的企业污染是否有奖励。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因《恩施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只适用于恩施州行政区域内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举报,据此,我局不采纳该建议。

王女士

电话

其是利川人,每天晚上而且大多数都是两三点,外面的摩托车就要响,声音巨大,睡觉都能吵醒,专门拧油门炸,多次大声警告他们,但是不听劝阻,这种行为能否适用本举报办法。如果不能,能否加进去。

根据《利川市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市公安局负责监督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或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造成噪音污染的驾驶员、乘客停止噪音污染行为,消除影响。据此,我局不采纳该建议。